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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法度者平安快乐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5-04-27 17:29:3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杨素宏


  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踏入社会,更知法纪之威严及其之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人们向往自由的愿望。实际上,世间没有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因此,纪律与自由、法律与自由,是相辅相成、相照相顾的,它们之间并不矛盾,更不会冲突。


  凡学过法律的都知道,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利益,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德润法显。纵观古今,“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语)19世纪初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乔治·戈登·拜伦也曾断言:“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苏东坡在《上神宗皇帝书》写道:“纲纪一废,何事不生。”意思是说,法律(纪)一旦废除,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现在,党纪国法已经比较健全了,但我们一些人特别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却从思想上“废了纲纪”,有的甚至凌驾于法纪之上,怎能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而成为贪污腐败的犯罪分子?


  学法,始于一言一行。现在,一些人学法是“扎扎实实走过场”,对法律条文没有认真阅读和理解,而是找现成答案做“填空题”,不比照现实生活中法律已禁止、党纪不允许之事,而是“以我的需要为标准”,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守法,源于一点一滴。俗话说,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如果不守法奉公,放纵自己如野马脱缰,不从点滴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那么,迟早都会将小恶积累成为大恶。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视他善而不见,视己恶为善行,以索贿、受贿为理所当然,觉得自己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了利益,就理所当然应得到“报酬”。


  对党纪、对法律心生敬畏,把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纪和国法的框架内,时时对照检查,时时反省观照,才能使自己的言行不越界、不出轨。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用党纪国法作为制约自己思想和行为的准绳,筑牢思想“篱笆”,时刻自省躬行,接受纪律监督,方能行不出格,思不越轨,外毒不侵,腐蚀不受。只有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恒久培养优秀的政治品质,持续锻造高尚的政治品格,才能心中装着国家和人民利益,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纯洁和道德上的崇高。


  陈毅同志有句至理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虽然这些年来,党中央严厉惩治腐败,但那些无视法纪而犯罪的人还心怀侥幸,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落得身败名裂。因此,人生要想过得平安快乐,必须自觉畏法守法,在党纪国法规定的范围内生活,才能过得潇洒安逸,才能享受幸福快乐的宝贵人生。


  曾看到过一则故事,讲的是明太祖朱元璋在一次宴会上向群臣提了一个问题:“天下何人快活?”群臣听后纷纷作答。有的说功成名就者快活;有的讲金榜题名者快活;有的道富甲天下者快活;有的言洞房花烛者快活;也有的认为疆场制胜者快活……朱元璋听了很不高兴,沉默良久。最后,一名叫万纲的大臣站起来说:“我看还是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龙颜大悦,夸其见解“甚独”。


  看了这则故事,笔者不禁拍案称妙。为何世间诸多乐事均不如畏法度者?笔者以为,畏法度者言行有度,不越雷池,自然不会干有违法纪之事,也就不会受到法纪的制裁。畏法度者心地坦然,“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一颗平常心无需担惊受怕,没有心理压力,没有精神负担。畏法度者人生平安,不会因自己违纪违法犯罪而连累家人,全家人平安无事,尽享天伦之乐。畏法度者忠诚干净,勇于担当,不损人利己,不贪污腐败,组织放心,同事称赞,群众拥护,百姓爱戴,岂不快活?


  万事皆规律,有法天下和。(作者系四川省公安厅退休民警)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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