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院:一天两次协同执行 拘传“消失的TA”
协同执行作为执行攻坚的手段之一,可以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近日,雁江区法院与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及四川省资中县法院紧密配合,化“独角戏”为“总动员”,顺利将两案被执行人成功送拘,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因申请人向河南省南乐县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现居住于资阳市雁江区,南乐县法院于10月15日向雁江区法院发出异地协同执行申请,雁江区法院立即接收了该异地协同执行申请,并会同南乐县法院研判案情,制定第二日异地协同执行工作方案。10月16日早上七点,雁江区法院“执行110”与南乐县法院工作人员出发前往拘传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于当日十点半将被执行人顺利送拘资阳市拘留所。
同日下午,四川省资中县法院依托“执行110”联动协作机制,请求雁江区法院协助拘留被执行人。10月16日下午六点,雁江区法院“执行110”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当日晚上7点将被执行人拘传回雁江区法院,后由资中县法院将被执行人带回。
一天两次异地协同执行,雁江区法院“执行110”以专业化的工作水平、精细化的服务态度协助兄弟法院顺利完成异地执行工作,生动诠释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执行理念。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进一步推动交叉执行工作走深走实,继续完善协同执行机制,凝聚执行工作合力,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不断打造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谌泓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