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将车辆开到雁江区法院扣押。”8月16日,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聚众阻碍执行、擅自转移扣押查封车辆的泽某等人低下了头。这起聚众阻碍执行并转移法院扣押车辆的案件在两地多部门的高效联动下圆满执行。
8月14日,据申请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的一辆奔驰牌汽车出现在成都武侯区某修车厂里,雁江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刚从成都保全回院的两名“执行110”干警立即出发,赶到成都某修车厂扣押查封车辆。修车厂负责人陈某态度强硬,拒不协助配合法院扣押,并暗中通风报信,庚即泽某等四人赶到执行现场,阻碍扣押车辆,执行干警遭到现场人员围困。接到执行干警求援电话后,雁江区法院立即与武侯法院、华兴派出所联系,请求警力支援。武侯法院、华兴派出所立即派出干警赶到现场,直至当晚6时30分后,雁江区法院干警才得以脱困。
面对这一起恶意阻碍执行事件,雁江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制作强制执行方案,有力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妨碍执行行为。
鉴于本案是异地执行,执行地点人口稠密,雁江区法院执行局进行风险评估并制作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并层报上级法院,同时联系武侯法院、华兴派出所,争取配合支持。武侯法院立即将情况上报成都市中院、武侯区政法委,得到成都市中院、武侯区政法委大力支持。
8月16日,雁江区法院出动28名干警、6台警车进行强制执行,武侯法院“执行110”出动8名干警,武侯区政法委派出维稳工作人员2名,华兴派出所出动公安干警数名参与强制执行行动。雁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
执行现场,针对查封扣押车辆已被隐藏转移,转移车辆人员身份暂不明确等情况,雁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果断处置,将修车厂负责人陈某传唤至武侯法院进行询问,释明拒执法律后果。陈某迫于压力,如实交待转移车辆人员和情况。雁江区法院执行干警随即传唤泽某等人到武侯法院接受调查,慑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泽某等人同意将转移车辆在24小时之内移交法院扣押。雁江区法院依法对泽某等人阻碍执行行为给予了司法拘留处罚,对汽修厂负责人陈某给予罚款处罚。至此,强制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据悉,本案的执行,成都、资阳两地法院及多个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高效执行下取得很好的执行效果,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探索“执行110”异地协作、高效协作模式提供了有效的借鉴。
(徐鑫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