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雁江检察这样做
基本案情
近日,雁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好意搭乘他人,却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搭乘者死亡,自己也身负重伤行动受限。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提高办案时效,承办检察官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权利义务告知、过检讯问、认罪认罚签署等工作,同时就双方家属矛盾多次进行调解。
判处结果
鉴于何某某伤势严重行动不便,经与法院沟通协商,该案于9月27日在何某某家中举行公开庭审,法庭依法当庭宣判,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践行司法为民,既要做到打击犯罪,又要保障罪犯的法律权益,雁江检察官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提高了执法办案时效,强化了司法人权保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