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多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护生态活动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在“资阳市雁江区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了以“非法捕捞零容忍,增殖放流护生态”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本次活动是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为切入点,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三方会签的《沱江流域(资阳雁江段)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为指导,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导向,多方联动履职,促使案件当事人向沱江河投放长吻鮠、中华倒刺鲃、南方大口鲇、白甲鱼、黄颡鱼等鱼苗,让当事人由“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代表们在活动中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整体情况、本次增殖放流涉及案情及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并对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沱江生态保护工作给予肯定。
2020年至今,雁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适用增殖放流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7次,有效推动沱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
据悉,下一步,雁江区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履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创新责任承担方式,为生态修复和资源保护提供多元修复选项,共同推进沱江流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守护河清水绿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构筑坚不可摧的司法屏障。
(曾星 高子奡 杨泓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