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刘先生与钱女士准备参加某旅行团去泰国旅游,签订了书面的旅游合同,合同约定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期间,因网络热门事件,刘先生与钱女士非常关注泰国出行安全问题,遂向旅行社确认出行相关事宜,在问到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是否满足时,旅行社并未给出准确回复。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刘先生与钱女士决定取消行程,与旅行社协商退费事宜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行社退还相关款项及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自愿退还全部款项,并当场予以履行。刘先生与钱女士自愿放弃违约金的主张。
法官说法
本案中,根据案涉出境旅游合同约定,旅行社有义务采取行前说明会的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最低成团人数等,旅行社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案涉合同未履行,应承担退还款项的责任。
旅行消费中的注意事项: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不法分子可能会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参与旅游,然后通过强制、诱导、忽悠、捆绑销售等手段,诓骗旅游者以高价购买假冒商品,或者途中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
签订书面合同,留意涉及自身利益的条款。需明确线路、行程、景点等安排和标准,特别是未达到标准而导致的无法出行,如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问题,旅行社如何退费,退费金额及退费期限问题。
注意自身安全,对强买强卖说“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仅存在产品瑕疵的,旅游者可以要求与其存在买卖合同的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如为缺陷产品,并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害的,旅游者既可以要求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产品的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
妥善保存证据,合理合法维权。妥善保管旅游合同、交费发票及旅游过程中的产生的各类凭证。如产生纠纷,通过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