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驾照被暂扣期间竟然出了车祸,那保险公司还会赔吗?赔付之后可以向老吴追偿吗?
非本案原图,仅作示意之用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老吴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老王骑行的电动二轮车相碰撞,造成老王受伤及两车受损。后经鉴定,老吴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车辆所有人系被告老吴,事故发生时其驾驶证因酒驾被扣。事后,老王将老吴及某保险公司诉至安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110546元。
保险公司认为:本案事故车辆的车主吴先生驾驶证被扣,因此事故发生时吴先生为无证驾驶,公司不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驾驶证被扣与涉案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向王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3423.11元。
但因吴某存在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警察部门作出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故,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吴某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享有本案对吴某权的追偿权,但应当另案行使。
后续…
在保险公司起诉追偿后,安岳法院判决由被告吴某支付原告保险公司垫付赔偿款58396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首先,交强险作为社会风险中强制性保障措施,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助而设立,拟通过让所有机动车强制性参保,分散社会风险下机动车量激增的事故风险。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其次,被告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已构成无证驾驶。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垫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现保险公司已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向受害人赔偿了各项损失共计83423.11元。但是对侵权人,应就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认定,吴某应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的83423.11元承担70%的责任。
最后,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谨记“无证不上路”的原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险和财产损失。
(张慧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