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骑车追尾,受伤还负全责
7月29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雁江区外环路某小区外,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李某当时驾驶着川M号牌轻便二轮摩托由凯旋国际方向驶往骨科医院方向去送外卖,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雨天路滑且其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随即撞上了正停车让行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事故导致两车受损,所幸李某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仅腿部受伤。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川M号牌轻便二轮摩托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
雨天行车时,因道路湿滑,制动距离会延长,一定要降低行车速度并加大与前车的距离,谨防发生突发情况时避让不及,从而导致意外发生。
(兰笛 李凤洁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