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礼让 撞伤行人负全责
7月10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一辆由资阳市雁江区松涛桥方向驶往石灰桥方向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在斑马线前未减速礼让,撞上了正常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张某,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驾驶人任某立即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目前,行人张某已无大碍,但因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腰扭伤正在家中静养。
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任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车行经斑马线时务必牢记三点: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兰笛 李凤洁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