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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之有理 | ​口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3-08-29 09:47:56 】 【 来源: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生活中,很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都不重视用工规范。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正规大公司的事情,自己开的小店就是小本买卖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工资就可以了,从而引发各种劳务纠纷。那么,经营者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怎样划分,法律又是如何规定?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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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江区某家具经营部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李某。2022年2月,经营者李某招聘李某甲到经营部从事设计师工作,双方就工资待遇进行了口头约定,但到2023年1月双方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李某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0000余元。仲裁委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裁决支付二倍工资差额30000余元。经营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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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法院员额法官倪会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个体工商户作为个体经济组织,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李某甲受经营部的安排、监督、管理并发放工资,工作内容属于经营部的组成部分,故应当认定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如果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适用二倍工资罚则。后本案经本院调解结案,经营部自愿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25000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官提醒: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的单位,应当提升法律意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规范用工,尽可能避免引发劳动争议风险。


  (倪会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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