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被罚
为有效推进泛西南六省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辖区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资阳交警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在辖区货运车辆通行频繁的各大交通要道,扎实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查处。
5月12日上午10时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在321国道货运车辆检查点,拦下一辆川L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查,驾驶人曾某,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经核实其汽车行驶记录仪(GPS),曾某5月11日上午11时06分至当晚21时55分,已连续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过10小时,且5月12日曾某未按规定插卡使用GPS,系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对曾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对其5月12日未按规定使用GPS的违法行为,已移交交通运输局核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本身就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隐患,疲劳驾驶更是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限超载、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