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2021年2月重点车辆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
2021年1月16日,段某驾驶川JW5069号轻型厢式货车从遂宁市往安岳县城方向行驶,当日15时50分许,行驶至247国道1396公里150米处,与李某驾驶的川K51200号重型栏板货车相碰撞,造成段太正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段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估计不足、处置不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李某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过错。
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毛媛媛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