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
7月7日上午,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四川省资阳强制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四级高级警长邓刚涉嫌受贿一案,该所组织干警20余人到庭旁听案件的审理,接受一次生动的现场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经公诉机关指控,邓刚在担任资阳强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成都某某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在单位办公室、成都、绵阳等地收受吴某某等人行贿的现金共计61万元,以及手机、电脑等财物。
被告人邓刚当庭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表示“组织培养我到副处级干部,是我辜负了组织,辜负了支持我走向领导岗位的同事,我没有做好示范作用,反而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多年的努力,我真诚悔过。”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内心深受震撼,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定期宣判。
(吴红霞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