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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民工工伤索赔难 法律援助助维权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2-01-24 16:36:35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起,何某芬在川渝某建设公司承建的资阳市雁江区宝莲新村棚改项目一期工地打混凝土,双方约定工资200元/天。2020年7月1日上午11点多,何某芬在该项目一期工地地下室基坑内准备下班时,被塔吊吊装的钢筋落下打中受伤。经资阳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川渝某建设公司支付医疗费用6万多元。

  

  2020年7月24日,川渝某建设公司向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了工伤。2020年9月15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21年4月25日,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何某芬本次事故伤残情况进行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何某芬多次找到川渝某建设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过程:

  

  2021年6月3日,何某芬到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当即决定为何某芬提供法律援助,并将该案指派到资阳市云帆法律服务所。资阳市云帆法律服务所将何某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交由法律工作者张萍承办。

  

  何某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属于劳动争议类案件,需仲裁前置。2021年6月16日,承办人向资阳市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21年6月23日,资阳市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法定时限已届满为由,作出了逾期未受理证明。何某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在劳动仲裁阶段的法律援助至此结束。

  

  2021年6月30日,经何某芬申请,区中心再次决定将何某芬案进行法律援助,指派资阳市云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萍继续办理。

  

  承办结果:

  

  2021年8月18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定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承办人多次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下,最终,经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回访:

  

  2021年12月7号,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电话回访。2021年12月20日,当事人告知区中心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已全额到账。

  

  案件点评:

  

  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常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劳动者受工伤后,不但自己要支付治疗费,生活费也可能没有着落,而通过诉讼维权又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面对高昂的律师费,很多受伤劳动者望而却步,仅在老板那里获取了极少数额的赔偿就不了了之,有的甚至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直接放弃了工伤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赔偿义务,大搞“拖延战术”,让劳动者迟迟拿不到赔偿款。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在适当让步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以尽快拿到赔偿款。但对于明显有失公平的协议,劳动者要勇敢地说“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要及时积极的寻求法律的保护,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上述案例只是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维权的一个缩影,针对农民工维权这一问题,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维权的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雁江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2021年,区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24件,涉及金额867.5万元,讨回欠薪629万元,为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鲁林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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