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院代理院长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为落实雁江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暨雁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56次会议精神,11月6日,雁江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卿卫华先后到东峰镇、沱桥社区指导督导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谁联系、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卿卫华先后来到东峰镇各大型超市、菜市场、药店、卫生院以及沱桥社区所管理小区等场所,检查了场所码张贴、体温计等准备情况,查看了各场所人员出入登记、体温记录的工作台账,并叮嘱各场所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岗的作用,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码、外来人员登记等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卿卫华强调,当前国内出现多条传播链条,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决不能有丝毫大意。要强化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常态化落实扫码、测体温等防疫措施,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强化举措,举一反三排查,加强返乡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排查、隔离、管控工作,做好隔离场所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强化宣传,重点对疫苗接种、防控措施、防控制度等进行宣传,全力构建全民防控意识和免疫屏障。强化投入,加大疫情防控人员和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力度,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张新苗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