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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起纠纷 雁江检方促和解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1-09-29 15:20:44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近日,雁江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就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

  

  资阳市某物业服务公司诉何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向资阳市某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三千余元。判决生效后,2021年9月13日何某以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物业公司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职尽责等理由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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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为此,在依法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及和解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力争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对立情绪,让案件“能和解尽和解”。

  

  最终,经过办案部门积极引导, 2021年9月17日,何某与资阳市某物业服务公司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资阳市某物业服务公司在收取何某物业服务费中抵消原判决支持的物业服务费中的2000元,何某在之后应更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责任。至此,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和解方式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化解。

  

  近年来,雁江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监督与维稳同行”,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久诉不息的申诉人解开心结。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对检察官来说也许是“小案”,但对于群众来说是“天大的案件”。雁江区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坚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雁江检察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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