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 检察风云 >
修复生态环境 资阳两级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1-06-23 09:22:46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6月22日,资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沱江生态”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将11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的17万尾鱼苗放生到沱江,以修复沱江生态环境。活动由雁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渊主持。

  

0.1.png


  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是雁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公开听证与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达成的一项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协议。雁江区检察院在集中办理一批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案件当事人多是采用可视化渔具捕鱼,捕获量小、危害较低,且都愿意承担生态赔偿责任。为更好的快速修复生态环境、提高办案效率,雁江区检察院于2021年6月18日对非法捕捞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渔政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对上述案件是否符合增殖放流标准、能否达成和解协议充分听取了案件当事人、听证员、专家代表意见后,现场与案件当事人达成了由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共同出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以修复生态的协议。

  

0.2.png


  6月22日,在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见证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先后在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九曲河入沱江口、晏家坝沱江河边增殖放流鲢鱼、草鱼鱼苗17万尾,积极对被破坏的沱江水域生态进行修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均是由非法捕捞当事人出资,向具有增殖放流资质的鱼苗养殖企业购买。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光和表示,对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检察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将代表国家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此次检察机关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旨在打击非法捕捞,通过增殖放流修复沱江渔业资源,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保护法》,保障长江生态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活动中,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带领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一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周加强 吴杰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雁江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