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案侦说法 >
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还闯红灯酿成事故负全责
www.yj.ziyangpeace.gov.cn 】 【 2022-01-25 15:45:34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1月15日下午15时55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城区槐树南路与幸福大道交叉路口,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与一辆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方学文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据了解,当天下午15时50分许,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廖某(隆昌县人,准驾车型:“E”型)驾驶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由万达停车场往431医院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红绿灯路口时,信号指示灯显示为红色,本该在路口停车等待的廖某见路口通行车辆较少,于是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其右侧驶来一辆正常行驶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查看,并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廖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年关将至,各条道路人车流量增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车上路行驶时请严格遵法守规,骑乘摩托(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时系好安全带,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雁江长安网版权所有